“法庭上的廉政教育课”开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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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2日,崇州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国有企业高管受贿案,崇州市人大、纪委、金控集团、城投集团等9家国有机构及单位40多名代表到庭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现年51岁的陈
4月22日,崇州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国有企业高管受贿案,崇州市人大、纪委、金控集团、城投集团等9家国有机构及单位40多名代表到庭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现年51岁的陈某原系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电站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2021年长达10年期间,陈某利用其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公司采购设备等业务中,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5.5万元。案发后,陈某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本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旁听人员全面了解到了被告人作为一名行业领军人才,如何一步步走向了以权谋利、以权谋私的深渊。
被告人当庭忏悔:违背了初心,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
“作为国企干部,我犯错误的根源在于缺乏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长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忽视了工作中收受他人业务感谢费的危害性,触犯了党纪国法,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辜负了公司和国家对我的培养,内心无比愧疚和后悔。我的犯罪行为对自己和家人都造成了沉重的伤害,我愿意认罪认罚,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清清白白做人,不管未来的人生路上有无风雨,我都保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官法庭教育:要绷紧法纪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被告人陈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地位和权利的变化,在履职过程中,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个人的侥幸心理战胜了人性的理智,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沦为人民的罪人。希望大家以本案为鉴,绷紧法纪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过好权力关、金钱观、人情关,坚决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
旁听人员: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这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深刻体会到了“廉贪一念之间,荣辱两个世界”的含义,再一次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
供稿|易凌波
编辑|岳 霄
【来源:崇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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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育参考》 网址: http://www.jyqks.cn/zonghexinwen/2022/0425/3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