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发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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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国庆、中秋节日假期 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离校前健康教育 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针对国庆、中秋节日假期
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离校前健康教育
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假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外出活动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居住场所的清洁卫生,经常性开窗通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生病及时就医等。
强化全员健康检测
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及健康状况。师生员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原则,确需外出的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如实报告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长师生员工,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强化校门关的把控
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之后方可入校;学校负责人和分管疫情防控校领导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强化留校学生管理
严格履行留校学生出入学校要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相关学校有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每日晨午晚检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室外文体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宿舍清扫保洁和开窗通风。
强化节后返校管理
针对秋季传染性疾病多发的特点,在坚持属地原则前提下,落实辖区、教育部门、学校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对于曾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且排除新冠肺炎症状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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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育参考》 网址: http://www.jyqks.cn/zonghexinwen/2020/0925/634.html